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公安部六部門聯合發布通知,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加強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明確禁止套取和使用住房“租金貸”金融業務。
通知指出,近年來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為城市居民提供了多樣化的居住選擇。但部分住房租賃企業利用“租金貸”等金融產品違規操作,導致租客權益受損、市場秩序混亂。為保障租客合法權益,維護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六部門決定加強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
通知明確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或誘導租客使用“租金貸”等金融產品支付租金。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與金融機構合作,以租金分期、租金貸款等名義違規開展金融業務。對于已存在的“租金貸”業務,住房租賃企業需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整改,確保不影響租客正常居住。
通知還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對住房租賃企業的備案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采取約談、曝光、列入失信名單等措施。金融機構在開展住房租賃相關金融業務時,需嚴格審核合作企業的資質,防范金融風險。
六部門強調,將加強部門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住房租賃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鼓勵各地探索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保障租金安全,推動住房租賃市場長期穩定發展。
此次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國家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監管進一步收緊,旨在通過規范企業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住房租賃企業需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金融機構也需審慎開展相關業務,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和租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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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4 23:53:14